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6月13日,黑龙江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员工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代销的产品的行为,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反映出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客户服务、投诉处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加强合规内控管理,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同日,黑龙江证监局发文指出,郑彩芳在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代销的产品,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彩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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